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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首发地方法规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医闹”被纳入征信惩戒系统

    Law-lib.com  2020-12-31 13:18:22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黄浩栋

    12月30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有关情况。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保障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了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了惩戒机制闭环。对实施禁止行为的违法人员,相关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信息将依法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同时,根据行为和相应处罚轻重程度,设定一般、严重两个失信惩戒档次,由相应部门实施相应烈度的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信息也将同步推送医疗卫生机构,提醒医疗卫生机构提前预防。

    按照失信行为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保障办法》分别规定了不同类型、不同力度的惩戒措施。对于情节较轻的,主要是取消一些诸如先看病后付费,以及“互联网+”服务等医疗便利化措施;对更严重主体,相关部门还将采取禁止招录为公务员,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措施。

    此外,《保障办法》还将涉及到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内容逐条写实写细,落实主体责任。其中特别强调要创新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保障,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实施安检、明确禁止7类侵害医疗卫生人员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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