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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制止餐饮浪费

    Law-lib.com  2020-12-1 8:52:19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11月27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16条,从工作机制、餐饮经营者责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单位食堂用餐治理、学校食堂用餐治理、公务用餐治理、旅游用餐治理、网络吃播治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对制止餐饮浪费的重点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将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纳入法治化轨道

    广东是餐饮大省,改革开放之初就以“剩菜打包”文化领全国餐饮节约风气之先,但同时,广东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餐饮浪费问题还较为突出。

    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康介绍说,省消委会节约餐饮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因请客不好意思打包占比48%,有42%的餐饮经营单位未采取落实餐饮节约的措施,有70%的餐厅服务员未主动提醒顾客根据菜品分量合理点餐。陈永康说,“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和现象,有必要作出规定,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机制上升为法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此,《决定》首先明确制止餐饮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规定制止餐饮浪费的工作原则,并对餐饮浪费的定义给予明确:餐饮浪费是指对尚可食用或者饮用的餐饮食品未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

    “制定《决定》就是要发挥立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将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法治化轨道。”陈永康介绍说,因此,《决定》注意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范,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规则,并通过有奖有罚提升执行力,明确法律责任,使其更具有刚性约束力。

    明确餐饮经营者八个方面义务性规范

    根据调查,餐饮服务场所、人情宴请、婚丧嫁娶、公务商务消费、公共食堂餐饮浪费比较严重,其中,大型餐馆宴请聚会类型的平均浪费率高达38%,学生盒饭有三分之一被扔掉。

    对此,《决定》分别就餐饮经营者、人情宴请、单位食堂、学生节俭教育、学校用餐、公务用餐、旅游用餐、网络吃播等重点领域作出规定,强化治理措施。

    《决定》对餐饮经营者明确了制止餐饮浪费八个方面的义务性规范,要求餐饮经营者建立健全全链条节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需精准量化食材分量,在菜单中标注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引导消费者合理适量点餐,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此外,还鼓励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

    对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决定》也明确了其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职责,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针对人情宴请,《决定》在明确个人和家庭用餐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特别对参加婚丧嫁娶、朋友聚会、家庭聚会等活动的用餐作出规定,要求合理安排餐饮,防止铺张浪费。

    为了防止和减少单位食堂餐饮浪费,《决定》明确了单位食堂用餐治理责任,要求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建立按需供餐、用餐预订制度,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优化供餐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浪费。

    明确禁止传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信息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公务用餐大吃大喝得到有效治理,但也存在一定浪费和不规范问题。”陈永康说,《决定》为此规定,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按照简朴节约的要求,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以普通家常菜为主,科学合理安排菜品、主食数量。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以食量惊人、以假吃催吐等为噱头的“吃播”娱乐节目。“这种不健康、不文明的‘吃播’行为,不仅造成严重浪费,而且误导了公众价值观,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陈永康说,《决定》作出规定,明确禁止制作、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同时,明确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对音视频信息的审核责任,及时制止餐饮浪费音视频信息的传播。

    值得关注的是,《决定》对餐饮经营者、食堂等以及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履行制止餐饮浪费义务、宴席或者团体用餐活动造成浪费、媒体网络宣扬吃播、公务活动用餐造成浪费四种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广东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民俗风情各异的特点,法律责任仅作原则性、指引性规定,并未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和幅度,而是交由各市作出具体规定,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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