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实习生 张海燕
通讯员 张馨月
11月18日上午,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社道路交通类危害公共安全刑事典型案件通报会上获悉,道路养护、垃圾清运的电驱动三轮车正在成为道路安全新隐患。
“这类车辆经鉴定多为正三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驾驶人需具备D照驾驶证。而往往从事垃圾清运、道路养护的人群年龄结构普遍偏高,不具备此类法律资质,以至于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闯红灯、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时有发生,为道路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斌说。
会上通报了一起无牌电驱动三轮车致人死亡案。在浦东新区泥城镇某村入口,电驱动三轮车驾驶人刘某某倒车过程,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对方车主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查明刘某某无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为此,浦东检察院就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大无牌电驱动三轮车的监管、引导推广非机动车责任保险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交警支队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联合制定针对方案及措施,全面加强短板补缺。
据悉,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浦东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1052件1057人,主要集中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个罪名。其中危险驾驶案受理占比88%,交通肇事案占比11%,受理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均为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占比1%。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锦华说:“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我们希望通过对涉道路交通类案件的梳理总结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发布,对社会公众能起到借鉴教育意义,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和促进法治浦东和平安浦东的建设。”
日期:2020-11-19 6:54:16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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