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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证上岗先考民法典 败诉案件须报告原因 广东出台多项措施推动依法行政

    Law-lib.com  2020-10-30 10:01:18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为了推动全面依法行政,从今年11月1日起,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先通过民法典相关内容考试。与此同时,自2021年1月1日起,广东将实行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要向上一级机关报告败诉行政案件的败诉原因和整改措施。

    民法典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居住权等新权益,其中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共计六十多条内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

    为深入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推动行政机关按照民法典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用,广东省司法厅日前将民法典中涉及行政领域的有关内容增补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培训系统》题库当中,列为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取执法证“持证上岗”。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败诉行政案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司法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建立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

    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中所涉败诉行政案件的报告范围包括生效裁判撤销、部分撤销或判决变更行政行为等7类情况。该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向上一级机关报告败诉原因和整改措施,同时规定发生败诉行政案件后,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再次发生败诉的,将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予以扣分。

    据悉,广东通过建立此项制度,旨在推动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中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堵塞一类漏洞,建立一类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应诉的监督反馈作用,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要求行政机关报告出庭应诉案件简况、应诉效果、经验做法等,借助该项制度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更好化解官民纠纷。


    日期:2020-10-30 10:01:18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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