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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海口琼山区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报告备案暂行规定

    Law-lib.com  2020-10-29 10:17:03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陈静

    “在我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共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领导干部违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打招呼、说情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工程项目……”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报告备案暂行规定》,为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立起一道“防火墙”。

    据了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直接或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家属亲友,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的主要情形包括:改变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法定招标方式;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逃避监管;要求有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出借资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求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条款;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及干扰评标工作;干预招标人定标工作;要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项目;干预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向负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以下简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施加压力,干预正常监督执法和检查、处理工作;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行为,投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和评标评审专家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负责该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区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如实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行为将受到保护。

    “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被‘打招呼’人事先未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行为,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期:2020-10-29 10:17:03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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