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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

    Law-lib.com  2020-10-28 7:24:18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陈晨

    10月27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条例》于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11月1日施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副省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主持会议,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曹远剑、张锦道、陈志红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陈晨 摄

    据了解,《条例》囊括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五方面内容,填补了警务辅助人员的地方立法空白。

    王燕文指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层面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的现实需要,是适应全面依法治省新任务、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其在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王燕文强调,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补充细化条例有关规定,为条例实施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落实各有关部门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保障中的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警务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强化法治观念,把握职责边界,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要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知晓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范围,支持配合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辅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刘旸表示,公安机关是辅警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强化辅警队伍政治建设,强化担当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彰显《条例》的立法价值;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辅警在维护平安稳定中的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江苏省编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南京市公安局就贯彻实施《条例》所做的准备工作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交流。两位警务辅助人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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