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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法院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Law-lib.com  2020-9-4 17:22:48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通讯员 柏巍 肖迪

    8月2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法院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为企业家增强发展信心,为吉林省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吉林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吉林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高院持续发力,在严格落实《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同时,计划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一次专项行动,集中甄别发现和纠正一批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家产权和各项合法权益,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为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对2016年以来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信访的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进行审查、甄别”的工作任务和“确有错误的,依法再审,坚决纠正,做到不漏一案一人”的工作目标。

    为将专项行动扎扎实实开展起来,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看得到行动实效,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吉林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吉林高院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同时要求各中级法院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法院的监督指导。要求各级法院一把手要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吉林高院还对专项行动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合法安排,并对每个阶段都明确时限和工作任务,每一阶段结束后都要形成案件台账。吉林高院将组成督导组深入各级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对那些在专项行动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实、敷衍应付的法院进行问责,确保全省法院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时间完成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为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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