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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拟制定老年教育条例

    Law-lib.com  2020-8-4 8:45:55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近日,《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强化了政府责任,将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并强调整合利用资源,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安徽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72万人,占总人口的18.4%,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1870万人。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安徽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辛生介绍说,但目前,安徽省老年教育发展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高、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资源供给不充足、教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破解。

    《草案》共26条,主要分为明确适用范围、确立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老年教育发展保障措施、规范老年教育机构及其管理等四部分。为加强老年教育服务,促进老年教育发展,《草案》明确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老年教育机构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要求整合利用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养老等资源,改善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鼓励专家学者、在校教师以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长的人员从事老年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资料库,为老年教育机构提供师资信息服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兴办老年大学,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加强老年教育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培养老年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

    《草案》支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开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鼓励其他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平台,开放老年教育课程。

    “针对老年教育立法空白的现实状况,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强调立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实践性,并与其他相关法规保持衔接与互补。”辛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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