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队员纳入公务员序列 “城管局”能否破解困局?
广州市日前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全市3196名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广州市城管从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转向行政专项执法编制、公务员管理。
然而,在很多人眼中,城管的形象一直与“打人”联系在一起,暴力执法让城管引起人们普遍的反感。可是,从“城管队”到“城管局”,只是一字之差之变,能否理顺城市管理之中的诸多矛盾,破解根深蒂固的“城管困局”?广州城管变身公务员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起很多争议。
“政出多门”变成“一头管理”
“大城管部门” 集中行使12个部门207项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权
据了解,本次广州市将城市综合执法支队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合并,更名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和执法双重职能,纳入政府序列,定编3000多人,全部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为什么要改制?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廷贵说,广州的城市管理工作,最大的问题是多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的最终结果是“大家都管反而管不好”。
李廷贵打了个比方,泥头车的问题,涉及到建委、交委、环卫、交警、城管等六个部门,城管只能在超载泥头车泄漏污泥污染路面时才能作出处罚,可是又没有被赋予拦车权,泥头车问题因此成为顽疾。
李廷贵说,要走出这个困局,首先就必须变多头管理为一头管理、变多头执法为一头执法。目前按“大城管部门”概念成立的城管局,把创卫办、爱卫办、城管办以及环卫局下属的与城管相关的部门纳到一起,集中行使12个部门207项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权,远多于过去城管支队承担的百余项执法任务。
“一刀切”纳入编制是否有违“凡进必考”?
经全市公务员过渡考试合格并通过人事局审核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广州3000多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的消息发布后,网上各大论坛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不少网友提出,广州市“城管局”只是换了副牌子,城管人员换了身新衣服,就堂而皇之地进入公务员序列。这是否违反了《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的规定?这3000多编制从何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它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有网友说:城管队伍良莠不齐,国家机关所规定的“逢进必考”难道是一句空话?多少人为了能够进国家机关而拼搏,千军万马挤上国家公务员考试这座独木桥。在他们中间,素质比城管人员高的人太多了,加上此前对城管形象不佳的诟病,这样的身份转变群众恐怕难以接受。
对此,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广州城管三千多编制是由广东省、广州市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主要根据城区人口、辖区面积、建城区面积、商业繁华程度等指标来核定,具体严格依照编制部门的一套标准。
据李廷贵介绍,广州城管人员的公务员身份已经依照相关程序严格办理。1998年7月,经广州市政府11届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广州市城管支队的城管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并按规定做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随即,在编的正式城管人员均参加了全市公务员过渡考试,考试合格,经人事局审核后,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于2000年完成,并对少数考试未合格人员进行了分流。
公务员过渡完成后,广州市城管支队的所有城管人员均按规定执行了“逢进必考”的录用制度,除调任、转任本身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外,其他新录用人员均经过广州市公务员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城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从依照公务员管理转向公务员管理。
变身公务员严格要求重塑城管形象
广州将城管转向公务员管理,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整肃城管队伍,重塑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但由于城管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不少人对这次变身能否成为文明执法的开始表示质疑。
“素质低,打人,欺负小贩。”有市民这样评价城管。近几年,广州城管每年平均遭遇暴力抗法700多起,城管野蛮执法的新闻同样不绝于耳。
正是由于公众对城管这种根深蒂固的印象,新成立的广州市城管局将重塑形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说,城管要通过文明执法争取更好的社会形象,改变目前市民认为“黑着脸,拿着棍子”的城管形象。
据介绍,城管局成立后,将开展一次大型接访和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开展“市民看城管”社会调查,了解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识程度;从10月开始,还将每月第二个星期三定为“城管开放日”,群众可跟随城管队员上街体验综合巡检
李廷贵说,广州市城管局将通过建立协作、综合巡检、应急处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几大机制,全面提高城管执法效能。由广州市城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将横向联合,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纵向联动,实现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一盘棋”。
李廷贵这样解释自己今后的“城管理念”:城管最关键的职能是管理好这个城市,而管理的核心就是服务。所以,新成立的城管局将突出强调为广州的老百姓服务。
城管的工作职能没有变,还要继续拆违建、赶小贩,如何将管理变成服务?他表示,一方面,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明确城管职能的根本定性是服务,逐步从惩治到规诫,从驱赶到说服,从清除到引导。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社会保障工作,逐步从清理到管理,从处理到帮扶,从整治到保障。
同时,城管行政执法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在奖惩制度方面,广州市一直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就对执勤制度规定了“四不准”,即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等具体规定。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效投诉认定试行办法》也作出规定,明确了市民可以对城管执法效果、满意度进行责任追究,广州市城管局成立后,又对该办法进行了更新,如把市民投诉的期限从投诉事项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延长为15个工作日,方便市民提出异议与投诉的可选择性。
为了规范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广州市城管局将对城管人员进行考评,采取巡检、暗检、抽检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考评情况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于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作为或者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督察、检查方面,广州市、区两级城管队伍分别设立了督察队,督察、检查城管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城管监督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
目前,广州市城管正通过加强自身管理、转变执法观念来改善公众形象。城管变身公务员后,能不能真正做到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探索出一条城市管理的新路子,社会各界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