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司法行政许可工作提质提速 时间更短 程序更规范
法制网石家庄9月25日电 记者曹天健 通讯员张辉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河北省司法厅日前对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办理律师行政许可事项由法定时限10日缩短为7日,公证、司法鉴定、各市司法局律师行政许可初审等事项由20日缩短为10日,以更加公开、公正、便民。
据悉,为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报送效率,河北省司法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要立即报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初审,报送时间不得超过5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完毕后要立即用特快专递或派专人报送河北省司法厅复审,报送时间不超过5日。同时要求,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和办结后,省司法厅相关部门应及时登录河北效能网审批监察系统。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和办结后,也要在当日登录河北效能网审批监察系统。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质量,河北省司法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主要包括:对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当日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河北省司法厅还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目标管理责任制,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在行政许可审核中做到文书格式统一、审核条件统一、时限要求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