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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及时办结接访积案 12万元执行款一次到位

http://www.law-lib.com  2008-9-16


贵阳中院及时办结接访积案 12万元执行款一次到位
 

    法制网讯 记者阎志江 “我坚信案子一定会有公正的结果。”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的“大接访督办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上,接过12万元执行案款的贵阳市民熊国光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在今年7月15日贵阳市政法机关开展大接访的第一天,熊国光就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军反映其与贵州开阳峡谷公园有限公司出资纠纷一案。11年前,熊国光与妻子卖掉住房筹资投入峡谷公司经营,后双方在合作中发生纠纷,熊即诉至法院。2006年经开阳县法院一审贵阳中院二审后,判决峡谷公司返还熊12万元投资款。但因峡谷公司已被开阳县政府收购并被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熊的债权一直没有兑现。今年熊的女儿考取了北京一所重点大学,一家人为无钱交纳学费而心急如焚。

  得知此情后,赵军立即批示开阳法院尽快办理此案,并要求中院执行局抓紧督办。因峡谷公司系被政府整体收购而吊销,在收购过程中未清算公司债权债务,且县政府尚有部分收购款未支付完毕,法院考虑将县政府作为协助执行人。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冯清明和副局长阮劲松前往开阳县政府协调,得到了县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县财政局从峡谷公司收购余款中拨付12万元给熊国光。手持12万元的现金支票,熊国光连连说“感谢法官、感谢政府,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贵阳中院院长赵军表示,民生是法院最大的公务,关注民生、保障民权、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是法官的基本职责。对接访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当即办理;不能当即解决的要落实具体责任人督办,要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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