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建查处违法建筑长效机制 市民举报违法建筑将获奖励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吴亚东 今后,只要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乌鲁木齐市市民就可向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举报。凡举报一起新的违法建设,经查证后属实的,将由乌市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视违法建设规模奖励第一举报人100至500元。
记者8月20日从乌市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近日,《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出台,这将有利于建立查处违法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意见规定,乌市市民如发现正在施工搭建违法建筑,可以向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国土局、消防局、规划局、拆违办等部门举报。接到举报后,乌市相关执法部门将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并组织拆除。
“目前违法建筑搭建速度很快,不及时制止,一旦等到搭建完毕,再拆除就将耗费更多人力财力。”乌市拆违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列举了一组数据:一般3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要出动20人的执法队伍,此外还需出动一辆铲车或者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执法成本相当高。
实施意见对于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每一网格进行定人、定责任、定标准管理,监管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新的违法建筑一旦产生,要坚决依法查处。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在各执法机关下达强制拆除的法律文书后,由辖区人民政府牵头,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市属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对干扰、阻挠拆违行动的,乌市公安部门将按照相关拆除方案的要求,及时予以制止。对参与、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查处不及时的,年底考核不合格的目标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相关目标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