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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群众奖励办法 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最高奖励5万元

http://www.law-lib.com  2008-7-24


长沙群众奖励办法 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最高奖励5万元
 

  法制网长沙7月23日电记者赵文明 通讯员向波 为了迅速掀起严防、严打、严管、严治高潮,形成全民参与、警民联手重拳打击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合力,今天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宣布,对于举报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的市民,查证属实后,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为了使奖励措施有据可依,长沙市公安局专门制订了《对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的奖励办法》,具体内容为: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恐怖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恐怖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人民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千元至5千元人民币的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公安机关在上述规定奖励幅度内分别确定奖励金额;举报人在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长沙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恐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恐涉黑涉恶犯罪,是长沙公安机关根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推行对群众参与防控“两抢一盗”实行奖励之后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大量的事实证明,犯罪分子藏匿在群众之中,犯罪活动暴露在市民眼下。举全警之力,合万众之心,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这既是确保社会稳定安全、实现“平安奥运”的紧迫需要,也是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正义的现实要求;既是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也是实现有限警力和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必由之路。龙建强还表示,对于上述承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按照出台的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不折不扣地坚持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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