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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交通违法再出“新招”:各警种民警参与交通治理

http://www.law-lib.com  2008-7-23


沈阳对交通违法再出“新招”:各警种民警参与交通治理
 

  法制网沈阳7月22日电 记者 霍仕明 张国强 从今天起,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治理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与以往集中整治行动不同的是,这次整治行动变交警单兵作战为各警种民警全部参与的联合作战。

  近年来,沈阳市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和开展“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市民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明显优化。但仍存在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违法现象,特别是在晚间和清晨,在一些没有交警执勤或交警少的地段,不文明的交通违法现象尤为严重。其主要表现在:行人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非机动车,不按灯骑行,不按道通行、不按位停放;摩托车不在限定区域内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有的甚至无牌、无证驾驶。这些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威胁了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有的造成了道路交通拥堵和秩序混乱,甚至酿成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上半年,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361件,死亡97人,伤337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37.14%、38.49%、32.59%。涉及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56件,死亡58人,伤241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26.34%、23.02%、23.31%。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个人和家庭幸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据介绍,沈阳这次集中治理交通违法工作的重点是:治理行人通过路口不按灯、不按线通行、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走禁行路、走机动车道,人力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走禁行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保证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沈阳市公安局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包括:组织全局民警参与交通治理工作。在宣传教育和警告性处罚阶段,将组织全局警力,在早、晚时段深入到大街小巷,对行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协助交警进行处罚。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曝光工作。公安机关将交通违法行为信息抄告并送达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信息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对违法的摩托车,将记录车辆号牌,登记驾驶人的身份证、居住地信息,由辖区交警大队转递到所在派出所进行教育。对电动自行车走禁行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对人力三轮车安装的机械动力装置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沈阳公安局还将在内部开展"文明出行我先行"的教育活动,并由民警对直系亲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文明出行保证书,承诺文明出行,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树立榜样。对民警走路、骑车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照交通法处理的同时,予以严肃的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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