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各地动态>>河南建立司法警务督察专门“挑刺儿” 维护司法警察形象

 




河南建立司法警务督察专门“挑刺儿” 维护司法警察形象

http://www.law-lib.com  2008-7-16


河南建立司法警务督察专门“挑刺儿” 维护司法警察形象


  法制网郑州7月15日电 记者邓红阳 “司法警察必须严格遵守司法部‘六条禁令’中关于‘严禁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不能使司法警察的形象有任何损害。”今天,河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委员会首次向社会通报在督察中发现“工作期间饮酒”的四名司法警察,责成其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介绍,7月1日,河南省司法厅首次在全省成立警务督察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并对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体制、职责、纪律、方式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委员会随即组织了2个督察队、4个督察组,对全省各监狱、劳教所贯彻执行司法部“六条禁令”中关于“严禁工作期间饮酒”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司法警务督察是享有‘特权’的,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绝不能泄漏督察内容!”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庚倜说,督察人员可采取明察或暗访两种方式进行督察,还可根据警务督察工作任务的需要,经警务督察队长以上领导批准,进行模拟设置警情,实地了解被督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对于现场发现问题的,警务督察人员要及时纠正,立即制止,并根据情况对被督察单位发《督察建议书》或《督察决定书》,提出处理建议,限期整改或责令立即整改。

  王文海表示,对于违反司法部禁令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法治动态检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