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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后 陕西各市县行政复议案件100%结案

http://www.law-lib.com  2008-7-14


《行政复议法》实施后 陕西各市县行政复议案件100%结案
 
  
  法制网讯 实习生 王琴 记者 台建林 陕西省人大、省法制办近日联合对陕西省近三年来《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各市县的行政复议案的结案率都达到了100%。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陕西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十分重视,从市到县都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复议人员,财政列支行政复议专项经费,积极改善行政复议的办案条件。各市县的行政复议案的结案率都达到了100%,受理案件也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

  通过行政复议这个制度平台,陕西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政府的形象。

  联合调研组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陕西省人大副主任罗振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几项建议:政府应积极组织公务员学习“一法一条例”,提高认识;开动宣传机器,组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并熟练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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