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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好民生案件 保障百姓权益 上海一中院通报典型案例

http://www.law-lib.com  2008-7-3


审好民生案件 保障百姓权益 上海一中院通报典型案例
 
  
  法制网上海7月2日电 王海文 刘建 在全国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之际,今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民生案件审判经验交流会暨新闻通气会”,专题探讨审理民生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该院40多位法官参加会议,沪上30多家媒体记者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被邀参加了旁听。会上,上海一中院还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加强民生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此次会议实况同时在中国法院网和东方网上播出。

  会上,该院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刚刚宣判的3起典型民生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在赵先生诉互力文化传媒公司销售提成纠纷案中,赵先生经努力为公司签下巨额合同,但最终不仅其所得提成远远低于公司之前的承诺,并且还被公司解聘。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按约付给赵先生销售提成8万余元。在青藤阁茶艺公司与周小姐劳动保险工伤待遇纠纷案中,周小姐在用小酒精炉为客人餐点加热时不慎烧成重伤,因之前公司并未为其办理过社会综合保险,巨额医疗费使周小姐一家陷入绝境,最终,周小姐希望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2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在另外一起涉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案件中,供职于中科网威信息技术公司浙江团队的方先生在赴沪参加年会途中发病身亡,社保部门对此作出了工伤认定,公司不服要求撤销认定。对此争议,法院在依法判决维持工伤认定的同时,在公司和方先生家属之间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近30万元的补偿方案。

  围绕上述案例及审判实践中的相关情况,与会法官就法院审判工作如何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环节入手,帮助打官司的弱势群体实现合法权益,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妥善处理民生案件的能力等问题,作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

  上海一中院潘福仁院长在讲话中,总结了该院近年来审理民生案件的四点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尽最大力度救济民权,在审理时有针对性地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在案件处理上强调合情合理合法,并努力帮助当事人及时全面实现裁判权益;二是尽最大可能减轻民负,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切实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三是尽最大诚意尊重民愿,法官应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诉讼目的和真实意图,在合理引导的同时,尽力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四是尽最大努力解除民忧,采用多元化调解机制,尽可能一揽子解决纠纷,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抓紧推进审执进度,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会议公布的《关于加强民生案件审理的若干意见》中强调,法院要积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民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会议采用了东方网视频直播和中国法院网图文直播同时进行的方式,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2个小时的会议直播期间,上海一中院还组织民庭、行政庭等相关法官与在线网民进行交流,并回答他们的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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