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恶意阻挠城管执法 两摊贩被判刑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近日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小军、王小平以持剪刀威胁自杀、横躺马路堵塞交通等方式多次阻挠城管人员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4个月。
2007年5月15日晚7时许,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
员在马垅人行天桥附近对占道经营进行专项治理时,违章摆摊卖水果的王小军、王小平兄弟拒绝配合执法人员查扣违章摊位,弟弟王小平坐在地上堵住执法车,哥哥王小军当众脱光上衣,带头聚众闹事。王小军还将王小平抬到人流量大的交通要道嘉禾路上,造成交通堵塞长达3小时。
2007年11月7日下午,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联合湖里派出所再次治理占道经营时,王氏兄弟再次脱光上衣,手持剪刀威胁、围堵执法人员并爬上执法车辆阻挠执法,并将被暂扣的水果摊强行推走。
由于王氏兄弟已发生多次占道经营违规行为,城管人员也对该违规行为进行笔录和勘验,并现场拍照取证,湖里区检察院认为王氏兄弟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湖里区法院一审认为,王氏兄弟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比较好,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