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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与法院挽手 推行“良性互动机制”

http://www.law-lib.com  2008-1-28


江苏:政府与法院挽手 推行“良性互动机制”
 

江苏行政案猛增和上诉率偏高揭示依法行政深层问题

政府与法院挽手推“良性互动机制”

将认真对待法院司法建议进行整改作为考核项目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针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法律规定尚不完善、行政争议较为突出的部门和领域发生的敏感又涉及民生的案件,江苏省政府法制办与省高院达成协议,实行定期磋商协调机制。同时,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必须认真对待,按司法建议进行整改,并作为考核项目,继续推行和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此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机制。1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周茸萌在江苏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情况。
  据介绍,2007年江苏全省一审行政案件收案数量为1987年受理行政案件以来的最高点,达到了5315件,比上年上升了20.47%。而同时,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及新的行政管理领域的住房公积金、保险、新闻出版、安检、审计、无线电管理等以及行政奖励、行政承诺等新的行政行为的案件也大幅增加了40%,达到641件。据介绍,这些案件的出现甚至无法纳入司法统计项目。
  同时出现的问题是行政案件上诉率超过28%与其他类型案件相比仍然属于偏高状态。
  “一些行政机关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不够,在提高信息透明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不强,举证意识、程序意识和协调意识较为薄弱,使行政纠纷矛盾的协调化解失去了最佳的时机,是行政诉讼案件猛增的主要原因之一。”周茸萌说。
  由于深化行政法治和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的要求更加严格,给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挑战,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的统计显示,2007年省级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涉及土地、拆迁的近67%,如何化解因行政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争议,成为了各界关注的问题。
  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屈建国说:“尽管法院有案不立、行政相对人告状无门的现象大为减少,但是,新类型案件持续出现的情况,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只有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才能够根本上解决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面临的问题。”
  据悉,为排除限制行政案件受理的一些地方“土政策”,有效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江苏省高院在最高院新近规定的县级政府被告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和“在本辖区内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由中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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