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政府掏钱为农民购买公益法律服务
创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
如何解决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现实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北京市延庆县司法局从实际出发,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农民提供无偿、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这种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不但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法制网记者 张亦嵘 李松
见到曹莹的时候,她刚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回来。她告诉记者,她代理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子,老板欠民工2410元,拖了一年多就是不给,她代理已经8个月,一审判农民工胜诉,老板上诉了,二审上午开的庭,当庭没判。曹莹说,老板有钱雇律师,却不给农民工工钱,她这回怎么也要帮民工讨回工钱!曹莹的语调很激动,作为康庄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者,她干了一年,都是这种为老百姓免费服务的活儿。
像曹莹这样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延庆县一共有31人,分布在方圆近两千平方公里的13个乡镇,由政府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免费为老百姓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曹莹说,她热爱自己的工作,这一年里她为乡亲们免费代理了二十多个官司,还做了许多非诉工作,在为老百姓服务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为何推行公益法律服务
延庆县司法局副局长曲德才称,公益法律服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民提供无偿、便捷的法律服务,其目的是惠及农民,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为什么要在延庆推行公益法律服务呢?曲德才说,延庆县面积近两千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70%以上,山区农民进趟城不容易,远的要走一百多里;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全县30万人口只有4个执业律师,满足不了农民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需求。过去乡镇法律服务所多依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基本就是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公职人员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2006年,在北京市司法局和延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延庆县司法局着眼构建和谐村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建立了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当年11月,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1名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他们承担13个乡镇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其工资和社会保险由政府承担。
延庆公益法律服务的运作方式是: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是服务龙头(由北京市律协推荐的8名全市知名律师和一名在延庆县执业的律师组成),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是工作的主体,133个村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室,担当接受咨询、提供信息、调处和排查矛盾的工作,人员由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和政法机关退休干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