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拒还债 成都一“老赖”被拘留
新华网成都10月27日专电(记者侯大伟)因为恶意转移、隐匿个人财产以逃避还债义务,成都一“老赖”日前被当地法院司法拘留。
据了解,今年5月,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审结了王某与欧阳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欧阳赔偿王某各种损失共计42万余元。宣判后,欧阳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
9月3日,成都中院终审驳回欧阳的上诉,维持原判。但一个多月以来,由于债务人欧阳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王某向成都金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王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欧阳是成都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欧阳持有公司大部分股份。
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成都金牛区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成都市工商局,准备查封欧阳的股份。但执行人员查询相关档案后发现,欧阳在终审判决之后不久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他人。面对执行法官,欧阳声称自己已退出了该公司,无钱还债。
法院认为,当事人欧阳的行为是对财产进行恶意转移以躲避还债义务,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便对欧阳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并要求他尽快偿还债务。
法律界专家就此提醒,债权方当事人在相关债务纠纷案起诉前或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债务方财产线索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以便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藏匿财物等行为,在案件胜诉后,法院也便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