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岁幼女摔死 家政中介被判赔偿53万元
在有保姆照看的情况下,顾先生两岁的女儿小祺从沙发上跌落,摔伤头部导致死亡。顾先生夫妇将介绍保姆工作的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告上法院。
东城法院昨日(9月20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富平家政中心赔偿顾先生夫妇53万余元。富平家政中心代理人庭后对判决结果表示“很意外”。
两岁幼女摔下沙发不治身亡
顾先生和妻子秦女士昨日没有出庭,仅委托了律师到庭。按照起诉书,他们于去年4月10日,通过富平家政中心选中雷女士前往家中照看两岁的女儿小祺。
秦女士此前表示,因富平家政中心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发起建立的,旨在引导贫困地区农民进城就业,他们正是看中这一点,才选中富平家政中心。
今年2月7日,雷女士在家照顾小祺时,将小祺独自留在沙发上。后小祺摔倒在地,颅脑受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保姆无力赔偿家政中心被诉
按照雷女士向警方的陈述,事发时小祺出现呕吐,她把小祺的脏衣服脱下来拿到卫生间清洗。20分钟后,她听到小祺落地的声音,随后发现孩子头部撞了一个小包,呼吸困难。她急忙给小祺母亲打电话,并叫来邻居,坐着邻居的车将小祺送到医院抢救。
但顾先生的代理人认为,雷女士长时间置小祺于无人看管状态,且事后未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孩子的死亡应承担责任。富平家政中心作为雷女士的雇用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雷女士家庭贫困无力赔偿,顾先生只起诉了富平家政中心。
家政中心自称并非保姆雇主
富平家政中心认为,根据通州警方的初步认定,孩子死于意外事件,保姆在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合理地采取了救助措施,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富平家政中心经理陈祖培同时表示,中心事后支付了5万多元补偿,已经在道义上尽到责任。
富平家政中心代理人则表示,家政中心仅仅起到中介作用,负责介绍保姆到雇主家中工作,保姆并非家政中心工作人员,作为中介的家政中心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令家政中心担责赔偿
但法院判决没有支持富平家政中心这一意见。法官发现,警方调取的家政中心一名经理证言显示,保姆与家政中心签订了聘用协议。富平家政中心代理人亦承认,中心每月向保姆收取50元管理费。
法院据此认为,富平家政中心与雷女士存在雇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雇员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富平家政中心赔偿顾先生夫妇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3万余元。
陈祖培当庭表示,中心愿意赔偿,但限于经济能力,只能支付14万元,对于53万元的巨额赔偿感到意外。
昨日下午,富平家政中心在给记者发来的电子邮件中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