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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平江原局长殴打证人迫其下跪案一审宣判

http://www.law-lib.com  2007-8-28


湖南平江原局长殴打证人迫其下跪案一审宣判

 

  本报长沙8月27日电(记者 汤维骏 通讯员 汤巍 欧阳项君) 8月2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平江殴打证人案”在湖南省平江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分别以打击报复证人罪判处涉案父子唐法安、唐江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6月20日上午,曾被邓镪保指证受贿的平江县房产局原局长唐法安召集其子唐江等10多人,将邓镪保从该县运管所办证大厅拖到对面的中国银行平江县支行营业部暴打一顿,并让他当着数百名围观群众当街下跪,逼迫他签下1.2万元的“欠条”和承认自己在法庭上作伪证的“证明”。事发后,在平江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侦查。

  庭审中,对于被告人是否具有主观犯意,公诉人指出,从殴打、侮辱证人邓镪保的一系列行为看,被告人的目的在于逼取“在唐法安受贿案中所作证言是伪证”的证明,并出示了4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及被告人唐江“与证人有杀父之仇”的供述;对于被告人殴打证人是否因经济纠纷而引起的问题,公诉人向法庭宣读了3份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纯属虚有。

  对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的问题,公诉人当庭指出,被告人殴打、侮辱证人的行为系共同实施,符合共犯的构成要件,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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