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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作案40余起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公诉

http://www.law-lib.com  2007-7-11


呼和浩特一作案40余起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公诉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10日电(记者汤计)横行呼和浩特市长达3年之久、作案40余起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个以白世民、阿拉泰、色吉日夫等31人组成的黑恶势力团伙,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等10项罪名。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2
月23日1时许,被告人白世民、阿拉泰、席晓轩、色吉日夫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卡拉丽舞厅娱乐时,与被害人陈某、安某发生矛盾,被告人白世民持刀,阿拉泰、席晓轩、色吉日夫等人用拳脚对陈某、安某进行殴打,致陈某当场死亡、安某受伤。

    除以上案件,这个由31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共作案40余起。他们平时身背马头琴盒,琴盒里装着大片刀,相互结伙或伙同他人大肆进行犯罪活动,在呼和浩特地区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检察机关现已查明,被告人白世民伙同他人故意杀人作案1起,抢劫作案1起、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23564元,盗窃作案1起、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43369元,故意毁坏财物作案1起,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阿拉泰伙同他人故意杀人作案1起,抢劫作案1起、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5415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色吉日夫、席晓轩伙同他人故意杀人作案1起,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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