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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替人"解纠纷"获报酬 一恶势力团伙47人获刑

http://www.law-lib.com  2007-5-23


专门替人"解纠纷"获报酬 一恶势力团伙47人获刑  

 
    一恶势力团伙四处替人“解决纠纷”,日前,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树国、史新刚等4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长沙县星沙镇等地由于基本建设规模大、市场经济活跃而导致各类矛盾纠纷增多,民间产生了“通过非法途径处理民间纠纷”的做法,俗称为“了难”。以杜可、孙树国、
史新刚等人为首的团伙迅速发展起来。因孙树国在星沙的时间较长,结识的基建老板等较多,常应邀为这些老板“了难”,于是孙树国常纠合好友史新刚等参与,在少数情况下根据需要,史新刚又纠合杜可等人参与。每次人员的多少基本根据邀请者的要求而定,每次“了难”事毕,由邀请者发给费用,团伙中参与者则平均分。

    法庭审理后宣判:孙树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史新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杜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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