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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法院新举措强调解

http://www.law-lib.com  2007-5-18


萝岗法院新举措强调解


    本报讯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切实有力的新举措,大力加强民事调解工作。该院坚持巡回法庭现场调解制度,先后设立了镇龙、九佛两个巡回法庭,派法官每周定期赴两地进行巡回办案、巡回审判、现场调解。镇龙巡回法庭在揭牌当天即成功调处案件25件,其中20件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愿意和解,不进入诉讼程序,另外5件均以调解结案。
    今年3月初,萝岗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推出调解新制度,对一部分争议不大的小额债务等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官对人民调解员给予指导。制度实行第一天,就接访当事人40余人,联合成功调处民事案件5件。

    萝岗法院还运用“祠堂调解法”,将祠堂文化与国法威严相结合,充分利用在当地祠堂开庭的优势,用乡礼民情感化当事人,用法规法理说服当事人,调解效果显著。通过一系列机制的创新,今年1至4月,萝岗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比去年同期提高近19个百分点,达到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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