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山西省出台新规:环境问题举报需60天内办结

 




山西省出台新规:环境问题举报需60天内办结

http://www.law-lib.com  2007-5-14


山西省出台新规:环境问题举报需60天内办结  


    山西省环保局今日出台的《山西省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环保部门将设立局长约访日;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环境信访事项将举行听证会;群众进行环境问题举报,各级环保部门60天之内要办结,延长期不能超过30天。

    为了让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能即时传递给环保部门,并且引发回应,省环保局出台了《山西省环境保护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处理的时限,以及对举报没有回应的相关人员的处罚办法。这意味着今后百姓举报环境问题搭上了“直通车”,不必担心自己的举报没有结果。

    该《办法》规定:对百姓举报推诿、敷衍、拖延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环境信访事项的;在处理环境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对滥用职权的,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治动态检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