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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六种抢夺行为将定为抢劫罪

http://www.law-lib.com  2006-8-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彭姣时 韩治华)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上获悉,东莞两级法院近三年刑事收案量年上升比超30%;今年上半年收案再创新高,收案3831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7.74%。

  刑事案近三年年上升30%

  7月31日,在东莞市第13届人大常委会15次会议上,东莞中院院长何碧霞汇报了近三年及今年上半年法院系统有关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

  据统计,近三年来法院系统刑事收案上升迅猛,年上升比率超过30%。其中2003年两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576宗,中院受理刑事二审案件485宗。2004年两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886宗,中院受理刑事二审案件627宗。2005年两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7019宗,中院受理刑事二审案件682宗。

  截至6月15日,今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3831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7.74%;审结3282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7.56%,结案率为85.67%。

  每位刑事法官年办案226.5件

  据了解,在所收刑事案件中,外来人员犯罪所占比例较大,而且以抢劫、抢夺、故意伤害、杀人等四类暴力犯罪案件居多,占了全部案件的62.9%;同时,青少年犯罪情况特别突出,占全部案件的57.54%;在刑罚上,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案件达22.1%。

  除了案件数量激增外,减刑、假释案件也逐年增长。2003年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832件;2004年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794件;2005年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806件;截至今年6月15日,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468件。

  与案件不断增长形成对照的是,审判人员和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和辅助人员共91人,具有审判职称的46人。以2005年案件总量7701件算,每位刑事法官办案达226.5件。

  将加大打击抢夺、抢劫犯罪

  针对今年, 东莞治安整治的情况,两级法院也突出了打击重点,并加大了大要案审理力度。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15日,两级法院受理“两抢一盗”案件2285件,故意伤害案695宗,交通肇事案131宗,故意杀人案49宗;其中大要案收案也呈持续增长趋势。

  其中,段书全等7人故意伤害案,7名被告人在派出所门口聚众殴打治安队员,并将前来处理纠纷的民警捅死。该案件主观恶性极大,在社会上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中院最终判处段书全、何森死刑,李明建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到15年。

  据悉,在审判实践中,两级法院也将加大对抢夺、抢劫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注重抢夺罪向抢劫罪的罪名转化,将六种类型的抢夺行为依法认定为抢劫罪,从而增强刑罚力度。

  六类可定抢劫罪的抢夺行为

  以下六种抢夺行为,均不认定为抢夺罪,而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车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中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拉硬拽的;

  2.用车逼击、逼挤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3.明知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放任实施犯罪的;

  4.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5.其他抢夺情况下,夺取财物实施了暴力、胁迫方法的;

  6.夺取财物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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