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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暂行规定 举报赖账者财产最高奖5万

http://www.law-lib.com  2005-8-15 16:10:27


来源:法制日报

近日出台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给欠债不还的“老赖”们套上了紧箍咒。其中规定,一旦发现被执行的欠债人有高档消费行为,法院将采取扣押财产、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举报欠债人隐瞒或变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对举报人最高奖励5万元。

该《规定》申明:如果欠债人在高档酒店吃请或大摆宴席操办个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入住高级宾馆、酒店、度假中心等豪华馆所;乘坐高级轿车;对住所、办公场所进行豪华装修、购置高档办公设备、高档家具、高档电器;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在歌舞厅、夜总会、大酒店等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等,人民法院一旦接到举报,将依法对其采取扣押财产、罚款、拘传、拘留等处罚措施。

《规定》承诺:举报欠债人隐瞒或变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举报财产价值不超过5%的比例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但奖励数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周文馨 记者赵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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