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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再干“杂活” 北京法院首设审判管理办

http://www.law-lib.com  2005-6-16 11:51:36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海淀区法院全国首设诉讼事务管理服务机构

发传票、收材料等事务性工作由新机构统一办理,法官集中精力办案

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法官不堪重负,是近年来许多法院面临的困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给法官合理“减负”,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设立了诉讼事务管理与服务专门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将原来分散于各业务庭室的部分事务性工作,包括收材料、发传票、公告、鉴定、诉讼保全等等,改由新机构集中办理。该办公室自今年1月底开始运行,已接待当事人逾2万人次,办理相关诉讼事务5000余件。海淀区法院今天首次向媒体介绍这一改革。

海淀区法院副院长张嘉林介绍,该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以逾10%的速度增长,2004年受理各类案件34297件,预计今年将超过4万件;而法官的数量基本没变。几乎每一名法官手上都同时办着50—100件案件。发传票、收材料等事务性工作,牵扯了法官相当多的精力。

该办公室运行4个多月来,既为法官“减负”又方便了群众。此前,收取材料、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评估、鉴定、拍卖、审限监督和移送上诉卷宗等日常性诉讼事务均由法官亲自办理,浪费了审判资源。海淀区法院执行庭法官朱立仁告诉记者,在执行庭的工作中,诉讼保全一年约有500件,由一个3人执行小组专门负责;此外,评估、拍卖的工作量也很大。如今,这些工作由新机构来做,执行法官可以集中精力抓执行。新机构对诉讼事务的集中处理和专业化运作,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来这里打官司的群众也十分欢迎这一改革。此前,当事人来法院补交材料,法官在开庭,白跑一趟;再来,法官外出调查,又无功而返。现在,该办公室对外推出了“当事人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不用见法官,只需把相关材料交给大厅的工作人员,并填写一张诉讼材料转递通知单就行,方便又快捷。正在大厅递交上诉状的王大爷告诉记者,现在来一次就行,不会白跑了。

改革之后,法院办理相关诉讼事务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比如,法院收取诉讼材料专案专袋,由当事人决定是否密封,法院要为其开具收据;再比如,明确了相关时限: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该办公室承诺在本工作日4小时内转交到承办法官手中;收取当事人的上诉状后,上诉卷宗在25天内必须移送中级法院等等。

法官律师有了“隔离带”(延伸报道)

有了当事人诉讼服务大厅,我们律师是办事容易,见法官难了。但这个难,是好事,有利于公正与效率。那天,我正好和当事人来法院交一起继承案件的上诉状,前后不到5分钟时间。在过去,找法官,等法官,至少要花上半天时间。

这项服务,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设了一道“隔离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规定,法官和律师不能单独接触。但以前送材料、拿开庭通知、交上诉状等,都必须找承办法官来办。律师和法官怎么可能不接触?现在,我们送材料就送到大厅来,不必和法官见面,避免双方当事人产生误会。

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惠军

规范本身就是便民(延伸报道)

海淀区法院的做法大大降低了当事人和法院双方的诉讼成本。法官很忙。当事人来法院补交证据材料,时常碰到法官开庭或外出办案,只能再来,无端浪费了时间。对法官来说,不能及时拿到这些补充的证据材料,就不能及时审判,也影响了办案效率。

这项改革更为关键的作用在于规范。比如,给递交补充证据的当事人开收据。对于收到的证据材料,法院目前通行的做法是不打收条或回执。在司法实践中,也因此产生了一些矛盾。对这些诉讼事务的规范,既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更好的法律服务,也可以让法院工作进一步标准化,从而保障公正和效率。规范本身就是一种便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玉梅

(记者吴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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