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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香港无业人员走私医疗用品被判徒刑

http://www.law-lib.com  2004-8-6 9:39:27


四名香港无业人员因走私医疗用品近日被二中院以走私罪分别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和30万至82万元的罚金。

    这四人中除了一名30岁外,其余年纪都在50岁以上。经审理查明: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间,许某组织并伙同其余三人采用客带货的方法,逃避海关监管,先后将2000余个动脉鞘、240余个BMW导丝、1200余个造影导管、400余条心脏支架等医疗用品由香港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口岸携带进入内地,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上述医疗用品寄往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及广东省广州市等地销售,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宣判后,各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均提出上诉。(程婕)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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