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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四违法闹访者

http://www.law-lib.com  2004-7-15 11:11:43


昨(14)日,成都市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闹访的蒋玉兰等人作出了处理,并发出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通告共分“信访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信访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信访人游行示威必须依法进行”等4条17款规定。

案例一 不满安置费汽油泼局长

蒋玉兰是青羊区苏坡乡西窑村六组村民。2002年12月,青羊区国土资源局对该组土地实施了统征。蒋领取了3人174500.00元的安置费,但她隐瞒了与前夫2001年离婚的事实,骗领了前夫的安置费。国土资源局责令蒋退回其前夫的安置费。蒋以两人的钱买不到房为由提出重新现房安置。后多次到区国土资源局、区信访办闹访、缠访。今年6月9日,蒋找到青羊区国土资源局李副局长,当听了李答复不能解决其要求后,蒋拿出一个装有汽油的饮料瓶,将汽油泼向李副局长。正当她拿出打火机准备打火时,工作人员及时将其制止。接警后民警强行将蒋玉兰带离现场。

案例二 斗殴受轻伤游行演闹剧

任昌福是都江堰市胥家镇羊叉村人。去年7月25日,任昌福在村委会参加座谈会时,与一村民发生口角至互殴,打斗中被玻璃划破右手。任把手上的血往脸、身上涂抹,谎称自己被村干部喊黑社会打伤,遂同其侄女任荣、妻陈秀英煽动不明其受伤真相的数十名群众到都江堰市政府上访。任昌福找来一辆三轮车躺在上面,上街游行,还安排侄女任荣拍照。向过往群众散布谣言,堵塞交通,造成国道213线交通一度阻断。成都市公安机关对蒋玉兰、任昌福、任荣、陈秀英予以刑事(治安)拘留。今年3月3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认定任昌福、任荣、陈秀英犯有非法游行、示威罪,3人被各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任荣、陈秀英缓刑一年。

案例三 拆我防护栏跳楼给你看

今年5月10日,锦江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廷惠有期徒刑一年。57岁的李廷惠,家住锦江区三圣乡花果村。去年6月,三圣乡花香苑社区所有沿街外置式防护栏拆除,住在此地的李拒绝拆除,工作人员先后18次上门做工作,但李都置之不理,并提出无理要求,称如果不答应,她就跳楼,并扬言要阻断三环路交通。此后,李廷惠非法闹访、缠访逐渐升级,发展到打标语、聚众闹事、打伤政府工作人员,破坏公共财物等。

即时评论 有序上访闹访违法

信访本身是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但这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有序进行。有理不能无序违法上访,无理更不能违法取闹,不管什么人,也不管是什么理由,只要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本报今天报道了蒋玉兰等违法闹访者受制裁的消息,目的是给那些违法闹访者一个警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满腔热情地对待依法有序上访的群众,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该解决的,积极协调,尽快解决,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上访群众反映涉及跨地区、部门的问题,要八方奔波,积极争取,力争得到较好解决;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何娇娇)

《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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