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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三批)

    Law-lib.com  2025-12-12 16:59:37  最高人民法院


      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便利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民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在2024年3月4日试行11类示范文本成效良好、应用已成常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2025年7月14日起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各级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按照“积极引导、尊重选择”总体原则,将示范文本应用融入到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做实先行调解等工作中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是在引导辅导做“加法”。加大司法服务供给,在诉讼服务场所配足引导辅导人员,提供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应用指南,确保“群众进门有人介绍,群众填写有人指引”,对口头起诉的当事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让示范文本惠及各类诉讼当事人。二是依托科技赋能做“减法”。全国法院统一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67类文本在线填写服务以及传统诉状智能转写功能,通过文本“在线填”、“一键转”,切实减轻当事人填写负担。不少当事人、律师表示第二批示范文本格式和内容设计更加好用、易用,认为要素化、勾选式的示范文本简化了沟通流程,提升了解纷效率。三是通过文本共用做“乘法”。地方法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加强联合培训、定期座谈,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合推动示范文本应用工作,更好赋能定分止争、多元解纷、类案源头治理。7月14日以来,26类多发易发纠纷中,七成以上当事人主动在线提交要素式起诉状,其中,刑事(自诉)、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4个领域示范文本在线应用率达80%,技术合同、垄断纠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强制执行申请等18类案由在线应用率超90%,示范文本从“推荐用”向“主动选”转变,从“能用”向“管用”升级,从“我用”向“都用”拓展。今年1-11月,全国法院立案满意率较去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本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覆盖金融借款、道路交通、房屋租赁、商标侵权、船舶碰撞5件民事领域案件及1件执行领域参与分配案件,其中4件为今年7月14日新增的示范文本,充分展现示范文本在助力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纠纷、便利群众解决疑难复杂纠纷、促推立案审判执行提质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示范文本促简案、助繁案,增添及时实现正义“新动能”。各地法院全面推广应用67类示范文本,助力简案快审同时,也在“繁”案中精准发力,充分发挥示范文本要素比对、争点提炼作用,助力法官、调解员提高解纷质效。案例一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针对金融借款等简单类型化纠纷建立“诉状要素采集—庭审要素聚焦—文书要素生成”全流程要素式审判机制,促推金融纠纷当庭高效化解。案例二中,法院应用示范文本,助力当事人全面陈述案件事实、清晰表达诉求,实现关联纠纷“同案同调”,一揽子化解多车连环相撞的复杂交通事故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二是示范文本靠前用、全流程,形成预防化解纠纷“新供给”。各地法院完善示范文本全流程贯通应用机制,将示范文本应用向前延伸、向后拓展,贯穿于综治中心调解、立案、先行调解、审判执行各环节,做实能调尽调、当判则判、简案快审、实质解纷。案例三中,法院全面推广应用参与分配申请书示范文本,促推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申请率从67.6%降至25.2%,执行案款分配时长缩短62.9%,有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更快兑现。案例四中,综治中心应用示范文本,助力“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高效运行,促推房屋租赁系列纠纷“一站式”化解,助力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三是示范文本走出去、广泛用,丰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实践”。各地法院依托示范文本为境内外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精准“导航”,更加便利当事人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不少境内外当事人纷纷“点赞”。案例五中,法院引导当事人应用示范文本,为外国公司参加诉讼提供清晰指引,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案例六中,法院和海事局在联合调解时应用示范文本帮助当事人厘清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缩小分歧,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实质化解重大涉外海事纠纷,为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势。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持续优化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进一步扩大示范文本适用案件范围,提升示范文本深度应用、融合应用水平,通过科技赋能更好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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