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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从制度上保证巡回检察办案规范化

    Law-lib.com  2021-12-27 15:06:45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2月27日电(见习记者于春贺)“巡回检察就是办案。”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巡回检察实现这一工作要求?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工作规定》从办案主体、办案要求、办案程序等多个层面体现了案件化办理要求。

      据记者了解,《工作规定》对办案主体进行了明确:第七条明确“巡回检察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二十一条规定巡回检察“主办检察官制度”,第四十六条是对巡回检察人员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问题的责任追究。侯亚辉介绍称,通过这些规定,优化、整合巡回检察力量,强化巡回检察人员对其履职行为所应承担的司法责任,构建起科学合理、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从办案要求上,《工作规定》强调,巡回检察工作要聚焦违规违法活动、聚焦职务犯罪线索;要做到全面审查与必要调查相结合,重点指出要综合运用调阅材料、查看监控、实地检查、个别谈话、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细查;要根据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制发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监督纠正文书等,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通过引导巡回检察人员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推动切实发现、及时提出和有效解决问题。”侯亚辉说道。

      “《工作规定》第五条要求巡回检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第四十三条强调巡回检察案件应当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以便于实行办案流程监控和管理;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巡回检察档案归档要求等。”侯亚辉说,通过严格要求巡回检察的流程、方法、文书、审批及立卷归档等形式要素,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办理巡回检察案件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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