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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务部:正抓紧修订2021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Law-lib.com  2021-6-25 6:49:00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在6月24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披露,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共同启动了2021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正在抓紧推进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

    高峰表示,2017年以来,中国政府连续4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条目数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33项和30项,在金融、汽车等行业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不断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对外开放,有力提振了外商投资的信心。

    2020年6月23日,发改委和商务部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这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同时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此外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跨国投资带来巨大冲击,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最新配套文件,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支持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投资的决心,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1-6-25 6:49:00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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