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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救人不得不闯红灯?法律这样为你撑腰!

    Law-lib.com  2020-12-15 18:22:2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卢俊宇)日前“广东东莞滴滴网约车司机艾先生为救婴儿连闯红灯家属拒绝作证”一事引发关注。

      据报道,滴滴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他要被扣18分,并处以600元的罚款。遗憾的是,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们没关系。令人欣慰的是,目前东莞警方已依法对该事件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撤销。

      那么,司机如果碰到为了救人不得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应该怎样做?被帮助的人拒绝作证,会承担一定法律后果吗?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璞玉。

      律璞玉律师表示,个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同重大的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不具有可比性。个人生命健康安全危急关头,为了自救或者救人实施了一定的轻微破坏社会秩序,比如本案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具有紧急避险的性质,应当免除行政处罚。

      在具体操作环节,律璞玉律师说,在民事法律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程序中,行政机关或检察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即行为人只需要提供抗辩理由所依据事实的具体时间、地点、经过的具体线索,一般就认为完成了举证责任。对具体线索的查实或者查否,应当由行政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完成。

      同时,她也表示,法律不强人所难。法律上可能的不利后果,相对于人的生命安全,孰轻孰重,不难判断。就如本案中的司机表示“不后悔”,是一样的道理。不能要求我们在紧急情况下,还要去考虑固定证据,避免因救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有违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的常态。

      最后,律璞玉告诉记者,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公民拒绝作证并不能使公民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受益人不愿意做证的情况,虽然难以理解,但并不主流。没必要因为非常规的事件影响整体认知。当前,我们国家公共设施设备已经基本完备,尤其在城市建设中,事后调取相关证据,应当并不困难。有关执法、司法部门收集、获取客观性证据,虽然会增加一点工作量,但证明力更强,是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是定纷止争、还原真相的职责所在;同时,可以鼓励见义勇为,进一步彰显公义。


    日期:2020-12-15 18:22:25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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