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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科院发布《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

    Law-lib.com  2020-9-18 8:46:54  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9月16日,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

    2019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全面了解2019年度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各级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由此形成上述《报告》。这是社科院连续第六年发布评估报告。

    此次《报告》的评估对象包括49个机构改革后对外有行政管理权限的国务院部门、31个省级政府、49个较大的市政府、125个县(市、区)政府。

    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规范执法秩序的重要举措。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社科院的调查结果发现,行政处罚事项目录、部分领域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程度较高,部分地方政府已率先建成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平台公示。

    部分地方政府已率先建成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平台公示。《报告》评估发现,广东省、湖南省等地方政府积极推进《指导意见》落地,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平台均按照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两个板块分别建设,其中广东省公示平台覆盖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息范围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

    《报告》显示,绝大多数评估对象公开了行政处罚事项目录。31个省级政府、47个较大的市政府、116个县(市、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公开率分别达到100%、95.92%和92.80%。

    《报告》指出,省、市、县(市、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较好。评估发现,28个省级政府、43个较大的市政府、105个县(市、区)政府公开了2019年度处罚结果,公开率分别达到90.32%、87.76%和84.00%。

    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吕艳滨研究员告诉记者,2019年既是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的第三年。按照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全流程公开,全面推广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扩大公众参与,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三位一体、相辅相成的作用。总体来看,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水平提升

    随着“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的水平正在大幅提高。《报告》调查显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比2018年明显上升。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由84%提高到87.76%,省、市、县三级政府由74.19%、51.02%和57.00%全部提升到100%。

    同时,社科院调查显示,多数评估对象集中展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对“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展示的评估,主要考察省、市、县三级政府通过专题、专栏、专门图解、指南汇编等方式集成展示情况。

    《报告》评估发现,有26个省级政府、42个较大的市政府、125个县(市、区)政府能够集中展示市场主体(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占比分别为83.87%、85.71%和100%;有21个省级政府、35个较大的市政府、124个县(市、区)政府能够集中展示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事项,占比分别为67.74%、71.43%和99.20%,“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展示程度较高。

    其中,部分评估对象对“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的归类科学、清晰,便于快速锁定。部分评估对象服务事项归类清晰便于查阅,部分评估对象办事指南公开要素更细化、更便民。部分评估对象服务指南中不仅有明确的办事地点,还有交通指引,提供乘车路线或地图导航链接;部分评估对象提供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等功能,集中解答群众办事疑惑,提升服务效能。

    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均发布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不仅要编写、报送有关部门审核,更要在排除涉密事项后对社会发布,其目的是向社会展示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社科院的评估结果显示,有31个省级政府、43个较大的市政府发布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率达到100%、87.76%。

    “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应对上一年度各方面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和分析,以全面展示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与面临的问题,否则会令公众无从知晓所遗漏事项的进展情况,也会给人造成未开展有关工作的印象。”吕艳滨说。

    《报告》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内容更加全面、翔实。

    部分评估对象的年度报告内容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所列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逐一分类描述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有7个国务院部门、20个省级政府、31个较大的市政府、36个县(市、区)政府发布的年度报告披露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19个国务院部门、23个省级政府、36个较大的市政府、36个县(市、区)政府发布的年度报告披露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与方向。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让政务公开成为常态,要求各级政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法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和纠错问责机制;主动澄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主动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升级政务公开技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不断把政务公开的有效措施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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