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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门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Law-lib.com  2020-7-30 15:21:03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芬棉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现行规定进行修订,7月30日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将其上升为部门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6章36条,修订重点包括四大方面:首先是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

    其次是强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通过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完备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制定三年滚动资本规划等,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主体责任。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规定,银保监会应当定期披露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状况和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在日常经营有关环节,向保险消费者、股东等披露和说明其偿付能力信息。此举提升了偿付能力信息透明度。

    同时,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偿付能力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银保监会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因和风险程度,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监管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东分红。选择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责令调整资产结构,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等。


    日期:2020-7-30 15:21:03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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