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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部门发文:三年建成全面覆盖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Law-lib.com  2020-5-13 6:47:56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5月12日对外发布由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我国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规则完备、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将得到有效防范和制止。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要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同时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将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要求。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强化监督评估要求,严禁滥用例外规定。

    此外,四部门“通知”还要求对于公平竞争审查体系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于拟适用例外规定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部门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以及被多个单位或个人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要优先考虑引入第三方评估,保障审查质量和效果。 

    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了此次“通知”的出台背景。2016年6月《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业界称之为34号文件)印发以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审查规则仍需完善、制度刚性约束不足、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措施审查不全审查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上述“通知”。 旨在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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