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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捕歹徒布铁钉路障阻警车 法院认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http://www.law-lib.com 2008-7-11 拒捕歹徒布铁钉路障阻警车 法院认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制网讯 记者 王继然 在被警方发现并驾车逃窜过程中,一盗窃团伙成员为了抗拒抓捕,不但用车身别、挤警车,还多次向公路上扔铁钉,导致警车轮胎被扎破。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去年12月5日凌晨2点多钟,张某等四人预谋后,携带铁棍等作案工具,驾驶桑塔纳轿车到天津市某村在盗窃一辆大货车电瓶时被车主发现。张某等人用砖头将车主的左腿砸伤后,驾车潜逃。车主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按照车主提供的线索进行搜索。凌晨3:30,民警发现了张某等人驾驶的桑塔纳轿车,正准备盘查时,张某等人立即驾车逃跑。在民警开车追赶过程中,张某等人为了阻止警车的追捕,故意别、挤警车,当追赶到外环线一号桥附近时,又多次将铁钉以及盗窃的电瓶4块抛撒在路面,致使警车险些翻车,三个轮胎被铁钉扎破,几人趁机驾车逃跑。一个多月后,张某在原籍被抓获归案。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伙同他人盗窃公民合法财产,被车主发现后当场持砖头将其砸伤,已经构成了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另外,张某在公安机关追捕时,为抗拒抓捕,向外环线路面上抛撒铁钉及汽车电瓶,致使警车轮胎被扎破及危害到其他行驶车辆的行车安全,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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