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母亲伤害女儿惨剧频发 专家称心理危机干预缺失

 




母亲伤害女儿惨剧频发 专家称心理危机干预缺失

http://www.law-lib.com  2008-2-25


母亲伤害女儿惨剧频发 专家称心理危机干预缺失
 

  备受社会关注的“母亲捂死亲生女儿”一案已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5岁受害人王梦雨的母亲杜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该院表示,杜某对判决没有上诉。消息传出,市民议论纷纷:捂死亲生女儿为何只判十年?法官释法为市民解开疑问。
  有专家就近年来母亲伤害女儿的人伦惨剧频发表示,这些惨剧的发生警示着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的缺失,我国亟待建立健全心理救助体系。

  捂死亲生女儿被判十年

  被害人王梦雨的母亲杜某,1980年出生,安徽阜阳市人。案发时,王梦雨5岁,杜某暂住广东省惠州市城区,与其“丈夫”(男友,未办理结婚手续)王国领同在惠州打工。
  2007年5月8日上午10时许,在杜某暂住的惠州市石桥街四巷52号301房内,杜某教王梦雨写字,因王梦雨淘气,杜某就敲打她的小手,随后责骂并将其推倒,导致梦雨头部撞击地板受伤,杜某采取急救措施但没有效果。因见王梦雨痛苦及害怕其男友、王梦雨父亲王国领的责备,杜某拿衣服捂王梦雨的口、鼻,但又不忍心下手。最后杜某将王梦雨装入一个红色旅行箱,拉到惠州市三栋镇上洞书房下村道旁的树林边抛弃,并告知其男友女儿走失,后来还发出了寻人启事,悬赏5万元寻找“走失”的女儿。
  法院认定杜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获知审判结果的市民不解:捂死亲生女儿为何只判十年?

  法官释法:致死非故意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表示,杜某是在被公安机关怀疑,但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讯问的前提下,交代了其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因此自首成立,依法可从轻处罚。
  其次,导致王梦雨头部硬脑膜下、蛛网膜下出血并不是杜某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虽然不能作为免除杜某这部分刑事责任的理由,但可酌情从轻处罚。
  另外,这是一个家庭内部悲剧,杜某无前科,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综合全案考虑,作出上述判决。
  有市民表示,“在法律上我们可以原谅小梦雨的母亲,但是在道德上我永远都不会原谅”。

  “母杀女”警示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缺失

  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可是,为何母亲杀死或伤害孩子的人伦惨剧却频频发生呢?新华网的一则评论,引出了专家对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缺失的话题。
  “孩子不能承载家庭希望之重更导致了这些惨剧的一再发生。”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陈冀京认为,尽管每个案例各有不同,但这些母亲害死自己亲生子女的背后都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这些悲剧中的母亲大多由于不堪压力从对生活的绝望到对生命的绝望。她们多处于社会底层,承受到较大的生存压力,她们把家庭摆脱贫贱困境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读书上,这也是中国父母望子成龙的普遍心态。
  广州市白云心理医院心理科主任沈家宏指出,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心理极易走向偏执。如果不加以正确的疏导,情况就会恶化,做出极端的事情来。
  中国心理咨询网深圳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戴影频分析认为,“母杀女”事件凸显社会心理干预的重要性。人们在承受心理压力时,需要尽快释放。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心理工作者的尽早介入、早期预防,在避免恶性事件发生中尤为重要。
  据了解,目前,我国一些专业大医院已建立了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心理咨询行业也在逐步发展,而社会工作者因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不足而发展相对缓慢。
  专家指出,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心理干预已成为现代人渴求的重要手段。为了避免这些人伦惨剧的再度发生,亟待建立健全心理救助体系。一方面,要帮助人们建立“心理有问题找医生”的意识和观念,另一方面,要让人们看心理医生像看感冒一样方便,如心理机构应向社区化发展等。



法治动态检索

请输入要搜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