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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完善检务督察制度体系 加强监督预防 http://www.law-lib.com 2008-1-31 最高检将完善检务督察制度体系 加强监督预防 法制网北京1月30日讯 记者袁定波 “检察权运行的事前、事中的动态监督仍然是个薄弱环节,检务督察制度,正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这一薄弱环节的有效制度。最高检将以暂行规定为框架,逐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以形成完备的检务督察制度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指出。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王晓岚在出庭公诉一起贩毒案件时,突然发现旁听席上有两名本院检务督察人员。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检务督察早已经走进了检察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据了解,目前该院正在开展“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检务督察活动,3个多月来已抽查开庭21次,对提高检察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张耕介绍说,检务督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规范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 在检务督察中,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能够及早发现、纠正和解决依靠其他办法、其他模式难以发现和解决的问题,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实践证明,检务督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弥补了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手段上的不足,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效力。尤其是通过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的监督,规范了办案程序,严肃了办案纪律,确保了办案安全。现场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据悉,2007年10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对检务督察的原则、职责、权限、督察的主要内容、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有10个省级检察院制定了检务督察制度,建立了检务督察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其余省级检察院也正在进行检务督察试点工作。 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指出,今年检务督察重点是对下级检察机关执行高检院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指示的情况以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以端正执法作风为重点,对遵守检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对控告接待等窗口单位、警车、枪支和警械的使用管理以及着检察服在娱乐场所酗酒等进行重点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