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巡礼——普法志愿者 就在你身边
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学生、工人……他们年龄不同、身份不同、职业不同,如今在辽宁省本溪市却有了一个统一的称谓——普法志愿者。
目前,本溪共有普法志愿者五千一百多人,他们活跃在乡村、学校、社区和工厂,活跃在百姓身边,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普法志愿者服务在基层
“村民同志们,今天我再次为大家讲解一下学习法律的重要意义……”每天早上7点,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木盂子镇高捡地的村民都会准时收听到这样的广播,播音员就是本村的普法志愿者陈本祥。
几年前,陈本祥打工返乡后,看到村民们因为不懂法,有的随意开荒,导致水土流失,受到处罚;有的农闲时上山偷砍树木,过后才知道触犯了法律……陈本祥心里很着急。
于是,他创办的法制文化中心在自家门口正式挂牌了。没有场地,他就把住宅进行改造,腾出了七十余平方米的学习室;没有图书,他就到司法局等单位求助;他还自筹资金添置了十几张桌椅,一台扩音机,两台电脑和300册图书。从此,陈本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忙人”。每天早起放广播,晚上到村民家中,与乡亲们一起坐在炕头上学法律,并义务为村民调解各种矛盾。村民王运起说:“以前什么是集体林、个体林都不知道,现在学了森林法,终于明白了,乡亲们也知道保护树木了,乱砍滥伐的现象再也没有了。”
普法志愿者队伍渐成规模
这些天里,在溪湖区彩北办事处新立社区的滚动字幕上,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的名称显得尤为抢眼。讲师团的主要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八千多户棚改新区的居民宣讲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在搬迁后所面临的涉法问题。讲师团的成员都是在溪湖区登记在案的普法志愿者,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已经成为他们的分内事了。
“普法志愿者与法律明白人是有区别的,他们不但要学法、懂法、用法,而且还要承担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职责,应该说这一群体要比法律明白人又高了一个层次。”本溪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田光宇说。
“不怕天,不怕地,就怕手中没法律;不学法,不懂法,就像盲人骑瞎马。”这是活跃于本溪乡村的“法律明白人”的共识。经过十几年的建设,本溪市的乡村已经基本实现组组都有“法律明白人”的目标。这些“法律明白人”在生产和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自律、依法自治、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他们在尝到了法律的甜头后,开始通过各种形式把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向群众传播,希望身边的人都能像自己一样学法、懂法、用法。于是,像陈本祥一样的普法志愿者逐渐出现在本溪乡村的大地上。
为普法志愿者提供平台
“说实话,作为普法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我们最初也没有想到会在基层群众中产生这样一支义务普法队。惊喜之余,我们想到的是如何利用好这支队伍,加速法治本溪的建设步伐。”田光宇是率先将这些义务普法者定义为“普法志愿者”的人之一。
普法志愿者的出现的确是一件令人惊喜的好事,毕竟普法不是只靠一人或一个部门就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它需要注入更多的力量。志愿者作为一类以自觉自愿为特征的法制宣传者,对法制宣传有热情,宣传形式有感染力,容易得到群众的认同,对于全民普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如今,本溪市已经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列入到“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中。基层司法所开始对全市有热情参与普法工作的志愿者进行造册登记,5100多名法律专业人士和热爱法律事业的群众登记在案。遇到法制宣传的重大活动时,市司法行政部门、县区、办事处及社区都会参照名录招募志愿者参与,而平时,这些人更多的是在基层进行法制宣传。
“只有热情,没有知识;只有意识,没有行动。这都不算是合格的普法志愿者。他们应该具备懂法、守法、会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信服。”这是田光宇对现存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一丝担忧。
然而这份担忧很快就找到了解决方法。本溪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大法制学习班的授教范围,每期学习班都会吸纳部分基层普法志愿者参加。每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学习班不下百回,接受培训人员在万余人次,广大普法志愿者的知识层次必然会逐渐提升。
对于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田光宇现在还有很多想法。他准备参照共青团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的经验,也设立总队、支队等组织结构,便于规范和管理,还要配发相应标志,在进行法制宣传时均以志愿者身份示人,增加社会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踊跃加入到这个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