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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宣传贯彻监狱法 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http://www.law-lib.com  2007-12-29


进一步宣传贯彻监狱法 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宣传贯彻监狱法 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做好监狱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召开“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座谈会,对于进一步宣传贯彻监狱法,推进依法治监,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为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监狱工作,近年来国家对监狱工作的各种保障不断加强。国家立法机关高度重视监狱立法,监狱法于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把监狱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使监狱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治轨道。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监狱法的贯彻实施,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监狱法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监狱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监狱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执法进一步规范,罪犯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取得了重大突破,监狱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立的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试点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监狱布局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监狱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监狱执法环境和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监狱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狱管理中的作用初步显现。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监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保障。
  13年来我国监狱事业的发展充分说明,监狱法是一部保障监狱正确履行职能的重要法律。党的十七大做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监狱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途径;是确保监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罪犯人权,推动我国监狱文明和进步的重大举措。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已将宣传贯彻监狱法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12月29日定为监狱法宣传活动日。要以此为契机,坚持不懈地做好监狱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宣传监狱法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宣传监狱法对于巩固国家政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宣传监狱的性质、任务、职能,使全社会对监狱法和监狱工作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要采取有力措施,把监狱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要全面推进监狱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同时,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分类科学、功能完善、投资结构合理、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加快监狱布局调整步伐。要落实好《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改善管理手段,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加快监狱管理信息化进程。要始终坚持对广大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加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做好监狱工作,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真正把监狱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级人大、政府要定期听取监狱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监狱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当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监狱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社会各界都要理解、关心、支持监狱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携手推动监狱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狱法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首都监狱工作实现新跨越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吴玉华


  监狱法公布实施的13年,也是首都监狱各项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13年。首都监狱系统以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努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积极推进依法治监进程

  监狱法公布实施后,首都监狱系统在监狱法规定的框架内,紧密结合实际,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实践需要、体系健全、协调统一、相对稳定、公正效率、服务宗旨”的原则,先后制订或完善执法制度100余项,初步建立了体现特色、层次分明、结构均衡、规范协调的监狱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和罪犯改造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按照民主、公开、法治的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地加强了对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建立特邀执法监督员制度、成立警务执法督察机构、组建廉政监督员队伍等,初步形成了一个内外结合、上下互动的执法监督网络。开展了一系列深化依法治监、规范执法行为的活动。在监狱执法各个环节,狠抓监狱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树立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威性,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循章办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切实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首都监狱系统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绝对前提和基础,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协调发挥作用的格局,努力夯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能力基础,确保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坚持不懈地开展首都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维护监管安全的观念在监狱人民警察中深入人心;建设了集报警、监控、监听、录音、录像功能于一体的监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大大增强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科技含量;不断完善和运行一套安全教育、安全责任、检查评比、狱内侦查、现场控制、信息分析、教育转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防逃、制逃与追逃联动的监管安全长效机制,打牢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制度基础。从1997年至今,首都监狱系统已连续11年无罪犯脱逃、无暴狱和无重大监管安全事故。

  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监狱法公布实施后,我们紧紧围绕“改造人”这一监狱工作的根本宗旨,把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努力探索遵循改造罪犯的内在规律,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科学的行刑理念,充分发挥三大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通过构建公平公正的服刑环境、建立健全罪犯改造激励机制、有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在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通过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不断探索互动式、启发式、个性化的教育方法,罪犯的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效果不断显现;通过把“是否有利于矫正罪犯恶习、是否有利于转变罪犯不良习惯、是否有利于罪犯养成守法观念、是否有利于学习劳动技能”作为衡量劳动改造罪犯工作的标准,劳动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我们按照监狱法的要求,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目标,坚持政治建警与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举,一年一个主题地开展了思想教育和普法活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思想基础不断夯实,执法作风不断改进;深入开展了三年基本素质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合作办学、境外培训活动,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以专家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的工作思路,建立了一套专家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机制,拓宽了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营造出了人人争当专家的良好氛围。目前,首都监狱系统监狱人民警察学历结构明显改善,大专以上学历达92%,本科以上学历达54%,涌现出了以党的十七大代表李瑞华为代表的一批荣获国家和市级荣誉称号的先进典型。
  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首善之区,对首都监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都监狱系统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监狱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不断开创首都监狱系统依法治监的新局面。

推动和促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祥国


  监狱法公布实施的13年,是江苏省监狱工作快速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13年,监狱工作为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服务全省“两个率先”做出了重要贡献。

  形成推进监狱工作整体合力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坚持把监狱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监狱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部署上,省委、省政府把监狱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全局工作统筹谋划、统一部署。每年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都定期听取监狱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狱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同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今年,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监狱劳教工作会议,部署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等重点工作,推动监狱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在工作指导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到基层监狱检查指导工作,定期组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监狱工作的调研、评议、督查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监狱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上,针对监狱部门日趋繁重的任务和复杂的狱情,批准同意省监狱管理局增设了应急指挥中心、狱情信息总站、技术装备站等部门,切实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同时,配齐配强了监狱领导班子,进一步调动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是把监狱安全稳定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立足全省社会治安实际,切实把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平安江苏”建设的整体布局,深入推进“平安监狱”建设,不断深化监狱与驻监武警部队开展的“三共”活动,基本构建了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13年来,全省监狱确保持续安全稳定,连续7年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为江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连续两年全国第一、公众安全感连续两年全国第一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把监狱执法工作作为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提高监狱执法水平,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端正了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思想。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大执法活动。同时,深化狱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把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标准,要求全省监狱加大罪犯改造工作方法、手段和内容的创新力度,目前基本建立了符合罪犯改造实际的评估标准和体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师资力量和职业技能培训、刑释人员帮教安置等各个方面,协助监狱做好罪犯的教育改造和技能培训工作。13年来,全省有9万余名罪犯脱盲或获得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5万余名罪犯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162名罪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确保监狱工作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力研究解决监狱工作中遇到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切实增强监狱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积极稳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在前几年改革的基础上,今年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特别在监狱经费保障上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执行新的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增加经费4.1亿元,同时,将监狱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过程中所需的全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在2009年全面完成监狱体制改革的任务。
  大力推动监狱布局调整。针对监狱关押布局分散、基础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先后投资14.27亿元用于监狱布局调整,监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今年,省政府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计划三年内拨款7.73亿元,用于监狱达标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省监狱达到《监狱建设标准》的要求。
  着力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省委、省政府对监狱信息化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省监狱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手段得到初步运用,大幅提高了监狱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今后,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狱法,进一步加强对监狱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加快实施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坚决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实现监狱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适时对监狱法进行修改完善

 北京大学教授 陈兴良


  刑事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刑事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是由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事执行法这三个部分构成的。而刑事执行可以分为监禁刑的执行与非监禁刑的执行,监禁刑的执行主要是由监狱承担的,因此监狱法是刑事执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法的公布实施,使我国刑事法的体系得以完善,将监狱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规范监狱管理工作,强化刑罚执行,保障监狱服刑人员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犯罪现象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改造罪犯离不开社会的共同参与。同样,监狱法不仅仅是监狱部门的法,也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因此,不仅监狱管理工作者要学习监狱法,不仅服刑人员要了解监狱法,社会公众都应当学习与了解监狱法。我们要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监狱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使全社会对监狱法和监狱工作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都与监狱法密切相关,因此警察、检察官、法官都要认真学习与了解监狱法,并将监狱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各自的职能工作之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帮助监狱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作为一名法学工作者,我认为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关注和积极参与监狱法制理论研究。我们注意到,目前,刑事执行法学较之其他学科,还比较薄弱,研究力量不足。刑事执行法学涉及到犯罪学、改造学、心理学以及刑事司法政策等多个方面,课题很多,诸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监的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针对押犯变化提高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研究;深化监狱体制改革,建立起既吸纳世界各国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制度研究;我国监狱的人权保障和国际人权斗争的研究等。法学工作者需要将探索成功的经验升华为理论,认真开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的研究,为健全完善监狱法配套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持,为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刑事法律体系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监狱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法治建设又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尤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深入人心并载入宪法,我国的法治水平又有了提升。与此同时,我国立法机关于1996年完成了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1997年完成了对刑法的修订,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要认真总结13年来我国监狱法实施的经验,并结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监狱管理工作遇到的新问题,适时地对监狱法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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