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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http://www.law-lib.com  2007-7-25


四部门联合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四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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