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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外国政府和企业意见 《专利法》修改求民主

http://www.law-lib.com  2007-4-18


来源:检察日报

    今天(1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从去年开始,中国《专利法》进行第三次修改,送审稿去年底已正式提交国务院审议。这次修改《专利法》的准备工作完全采取了公开和透明、民主的做法,在准备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国外政府和企业界的意见。

    《专利法》是1984年制定的,1985年生效,在1992年和2000年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修订。尹新天介绍,这次修改涉及《专利法》各个方面,包括政府如何更有效地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完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强化对专利权的保护,也包括制止对专利权的滥用,因此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赵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中国《商标法》修改草案也征求了美国商标专利局的意见。为便于美国商标权利人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美国商标专利局提出要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网上查询系统能够提供英文指南,此项工作中方正在进行。赵刚表示,这些活动对双方国家的商标权利人都提供了很多方便,也使他们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这些合作和交流远比那些一味地指责要好得多。(记者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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