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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法考试卷四各题型答题要求和答题思路技巧

http://www.law-lib.com  2011-7-4 15:20:16  来源:


2011司法考试卷四各题型答题要求和答题思路技巧

  一、简析题

  简析题的答题要求是:要求严格按照实体提问回答问题。考生应仔细阅读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简析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

  1、一般每个简析题的提问中会包含6到10个不等的小问题,这一题型出题数量较多,总分值很高,覆盖的知识点很广,而且所要考查的知识点明确,考试可以针对每一个小提问作答,而且这些小问题一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互相之间不会影响作答。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答题时应该做到问什么就答什么,尽量的简洁,不能做过多的解释,否则会适得其反。其实从历年的真题答案中也可以总结出来,许多考生担心自己答得不完整,就尽可能多的在试卷上写,而事实上由于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太多,阅卷老师不可能很细致的去看考生的答案,而只是去找答案中的踩分点。所以在答简析题的过程中,一定要看清题目问的是什么?比如问案件中**有无诉权,答案是“有”或“有诉权”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问为什么,就没有必要再去解释,那样做不但不会多得分,反而会耽搁时间过多,到最后还有许多题目没有时间去做。既使有的题目问了为什么,也要尽量用一两句话,点到为止,比如说问“为什么不能行使代位权”,根据题意答“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就行了。

  2、简析题的出题思路一般是根据知识点来提问。这样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注意做知识点的总结,强调关键词的记忆。具体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按各主要部门法来分类,把一些明确的知识点以关键词等形式、按照每个部门法的体系罗列下来,尤其是把那些难点、自己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作一记录和比较,这样等考前冲刺阶段就不用再去翻看有关的教材而可以直接看自己的“知识点积累”,这样不仅方便,而且记忆更牢固、更有针对性。

  二、分析题

  1、根据司法考试的考试说明,案例分析题答题要求是“要求考生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全面分析”这一突出的特点使得分析题在历年的考试中成为难点所在。分析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

  2、除了在答题时可以像简析题那样罗列要点、逐次作答,在要点列出之前一般要有一段对所提问题进行简要回应和引出后面要点的话。比如可以很直接地指出所提问题系涉及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价值衡量,或者先指出甲、乙以及丙之间的法律关系,或指出甲、乙以及丙分别构成刑法上的那些罪名等等。简言之,分析题的答题框架要尽量体现出“总—分—总”的特点。

  三、法律文书题

  法律文书题的答题要求: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按试题要求将其制作为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法律文书找错,并提出理由或分析。法律文书题要求答题格式规范、文字通顺、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

  针对上述要求,考生作答时,首先应注意格式的准确性,并应同时注意内容的准确,抓住重点和要点。评卷人在评卷时按点给分,因此只要把要点答到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分值。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分析案情,准确判断出司法文书的类型、名称,争取格式规范、项目齐全,层次分明。

  2、正确列明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叙事清楚,说理充分,要点突出,结论明确。

  3、使用的语言文字要言简意赅、朴实庄重、用词准确(不滥用方言、行话),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如“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称”、“符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等)。

  4、如果时间紧迫,可先书写文书格式(确定名称、首尾部、诉讼请求、附件项目等,)再填充事实、答出理由要点和引用法律依据。

  5、认真研习历年真题出现过的法律文书格式,并把这些考过的文书的格式简要地写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可以按照自己的记忆习惯很简明地列出格式的要点或者把每一法律文书的范本自己动手写在小本子里,这样大约十多页纸张就能把一些常见的、主要的文书记住,考前的复习和查阅也会很方便。从长远来看,这对于将来从事法律职业也是大有裨益的,毕竟对于一些法律文书的烂熟于心反映着一个法律执业人的基本素质。

  四、论述题

  答题要求:要求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材料,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理论进行分析和论述。论述题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语言流畅、逻辑严密、表述准确,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素养。

  论述题的出题特点与答题思路:

  1、论述题会成为以后司法考试的稳定题型。针对这一特点,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平时的积累,关心时事、关心一些贴近社会和百姓生活的问题,尝试着用所学到的法学知识去解决现实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纠纷;注重多练笔、多参与实践,注意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论述题属于无标准答案型试题,在评卷时有一个拟定了的参考评分标准,对各个考核目标的分值进行适当的分配,以作为评分的原则依据,如法学理论运用、立意观点占几分,文字表述占几分等,最后根据考生答题的整体情况综合评分。因此答题时一定要分成若干段落,总的思路是先进行合法性分析,后进行合理性分析,以权利义务关系为主线,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界定所给案情涉及的法律部门和所出现法律主体的性质,运用法理、宪法结合有关部门法的原则和制度进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

  卷四一直是司法考试的关键,大家一定要多重视啊!

日期:2011-7-4 15:20:16 | 关闭 |  分享到:QQ空间分享QQ空间 开心分享开心人人分享人人QQ/MSN分享QQ/M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