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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分则增删罪名

http://www.law-lib.com  2011-5-20 11:32:01  来源: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分则增删罪名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分则:删除罪名4个,新增罪名3个,修改罪名名称3个,由重点罪名调整为普通罪名5个,由普通罪名调整为重点罪名1个。另外,新增司法解释4个。

删除罪名4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

新增罪名3个:新增普通罪名“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新增普通罪名“破坏监管秩序罪”、新增重点罪名“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修改罪名3个:重点罪名“偷税罪”更改为“逃税罪”、普通罪名“组织、领导传销罪”更改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普通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修改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由重点罪名调整为普通罪名5个:“重大责任事故罪”、“暴力取证罪”、“非法组织卖血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由普通罪名调整为重点罪名1个:“洗钱罪”。

新增司法解释4个: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日期:2011-5-20 11:32:01 | 关闭 |  分享到:QQ空间分享QQ空间 开心分享开心人人分享人人QQ/MSN分享QQ/M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