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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国学校在《半月谈》谈司法考试——首次司法考试分析及2003年考试展望

http://www.law-lib.com  2003-1-20


北京万国学校在《半月谈》谈司法考试——首次司法考试分析及2003年考试展望   

 


  2002年首次司法考试是过去律师、初任检察官、初任法官考试的继续,但不是三方面考试的简单叠加,而是原来全国律师考试的进一步发展,首次司法考试与律考有着共同的规律性的东西,也有自己的特色。

  一、首次司法考试各卷综述

  (一)卷一共100题,1—30题为单项选择题,31—80题为多项选择题,81—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的内容涵盖法理学、宪法、国际法、经济法、职业道德等内容。

  1.法理学 所占分值有所提高。从题型上讲,变化较大。回归传统,就理论而考理论,几乎没有“应用型的题目”。出现了不定项选择题型。另外,法理学与宪法学在《立法法》基础上出现“联考”现象。

  2.宪法学 从分值上讲,与2000年的律考相比,从13分提高到17分。内容上的特点是,突出了对宪法理论的考查;与国家机关机构有关的知识点仍然是考查的重点,但转向一些细节问题的考查;以前考查过的知识点一再出现;还出现了结合其他部门法学考查的现象。

  3.大国际法(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首次司法考试国际法部分全部分布于第一卷上,没有出主观案例分析题,与2000年情况大致一样,但分值比2000年增加约8分。

  4.经济法 同2000年相比,分值增加,难度加大,涉及法规更多,考查点更细。单行法之间分值平均,只有2分左右。

  (二)卷二共100题,1—30题为单项选择题,31—80题为多项选择题,81—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的内容涵盖刑事法学和行政法学部分。

  1.刑法 首次司法考试,由于检察官、法官资格考试的并入,增加了刑法所占的分值,另外,卷四第10题文书写作也是刑事方面的题目,既有实体又有程序,各占1/2左右分值,因此刑法的总分值实际上达到了65分左右。分值分配更加分散,难度有所提高,司法解释的分量加大。

  2.刑事诉讼法 与2000年律考相比,总分值由33分增加到45分。从整体上来说,首次司考刑事诉讼的大部分题目考查的都是最基本的内容。题目的难度系数并没有增大,但由于考查的知识点比以前多,而且更加具体,再加上多项选择题的比例增加了,所以整体上还是比较难。

  3.行政法部分 首次司法考试行政法部分所占分值为36分。与2000年律考相比,考题的理论性增强;法条考查更为细致;涉及行政法数个部门的考题增加,有些题目已不仅仅限于单个部门法的考查,诉讼、复议、赔偿等内容在同一题出现的情况增多。

  (三)卷三共100题,1—30题为单项选择题,31—80题为多项选择题,81—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的内容涵盖民事法学、商法部分。

  1.民法 2002年民法的分值较2000年民法的分值略有下降,但还保持百分左右,可见其地位的重要程度。从单行法所占分值来看,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各自把持着民法的半壁江山。由于担保法司法解释是刚出台的,因此考查力度较大。分值分布没有太大改观,历年考查的重点、难点依旧,没有过难、过偏的题目。

  比较历年民法命题规律,首次司考民法命题有以下四点规律:(1)无论从分值,还是从试题难度上都有所下降,保持一种“平和”的状态。虽然试题难度有所下降,但试题的理论性、综合性得到高度重视,干扰项更有迷惑性。(2)具体到单行法,分值分布稳中有变,力争统筹兼顾。“稳”是指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在民法的分值比例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变”是指命题中积极反映法律变动之处,以求考出新意。(3)题型日臻标准、科学化,突出了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查。客观选择题中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分天下的题型格局明朗化,直接考查法条的形式已是明日黄花,更多客观题以案例形式出现,考查考生运用和理解民事规范的能力,突出了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查。(4)考查范围有所缩小,更强调“重点就是重点”的思路。

  2.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 从分值上看,首次司考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明显增加,总分达到38分,不论主观题还是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民事诉讼法的内容都有所增加。民事诉讼法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刑事诉讼法,成为继民法、刑法之后的又一重要的部门法。

  首次民事诉讼法试题的特点有三:第一,涉及理论问题的内容,比往年有所增加,难度也相应加大。第二,首次司考题目与学界的热点问题联系密切。第三,2002年出现了跨学科考查的题目,如考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和民商事仲裁的不同规定,考到了民事诉讼中出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如何处理。

  仲裁法2002年考查得比较简单,全部是重点法条,分值也不多。

  3.商法 首次司法考试的商法部分“缩水”严重,2000年律考有57分,首次司考只有23分,分值减少一半以上。但是商法的考题越来越具有综合性,首次司考的一个商法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往往是以往律考的几个题目的总和。所以,对商法的复习不能掉以轻心。

  (四)卷四是案例分析题和文书写作题。

  1.比较2002年的卷四与2000年的卷四,最大的不同就是首次司考又增考了司法文书写作。

  2.与2000年的卷四一样没有国际经济法案例。而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国际经济法的内容这两次考试都是放在卷一,以选择题的形式来考查。

  3.民事法律的分值相应减少10分左右,而刑事法律与行政法基本保持不变。

  三合一的司法资格考试,除了新增加一部分内容之外,题型已相当稳定,至于难度可能会髓政策的变化,有所增加。

  二、司法考试的规律、变数和2003年考试展望

  1.司法考试及律考的规律,大致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扫描:

  ——大者恒大。是指虽然列入考试范围的部门法有数十部之多,但居于绝对龙头地位的总是这几门:民法、合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2003年依然如此。

  ——重者恒重。即虽然每个部门法中的内容庞杂,但每年反反复复考查的仍是各个法的重点内容,重要知识点的考查重复率很高。2003年的重复率应该比往年更高。

  ——小者恒小。即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等几个部门法学在考试中分值较小,始终处于配角地位。

  ——轻者恒轻。即一些部门法中的许多知识点是每年必定不考或鲜有考及的。2002年列入考试范围的立法文件有160件之多,但只考到了60来件。

  ——难度适中。2002年考题的难度适中,并未故意提高难度难为考生。

  ——题型不变。题型仍只限于单选、多选、不定项与案例分析题四种,有理由相信今后的考试会恪守这一传统。

  ——卷四诸强割据。卷四仍然是民法、合同法、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公司法七强的天下。

  2.变数是我们准备今后司法考试时所不能不明察的:

  ——小者益小。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经济法、商法分值与地位更加贬值,经济法仅有20分、商法仅有23分。

  ——重者益重。最引人注目的是国际经济法分值的大幅攀升。在商法分值总的减小的情况下,公司法继续以11分占去商法的半壁江山。而民诉、刑法、刑诉传统大法的分值都有15%一25%不等的增幅。

  ——题型的分布稍变,即减少了单选题数量,相应增加了多选题数量。单从题型变化来看,似有加大难度的趋势。

  ——法律文书重又出现。连续两年(1999年、2000年)未考的法律文书写作的出现,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从上述分析看,司法考试可以归结为八个字:“规律可循,变数可测”。今后的司考会比过去的律考更注重程序法的考查;考查司法能力,以民刑为主;考查认知性知识则以法理、宪法、国际经济法、职业道德为主。2003年原则上考查的总体范围会继续缩小,以法学本科教育14门主干法学课程内容为限,因而重点内容会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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