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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召开

http://www.law-lib.com  2002-8-12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召开

 


  人民网长春8月12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今天在长春召开。会议在总结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认识,改进措施、完善制度,促进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司法部副部长刘飏主持会议。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两法修正案的通过并公布,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同时也以法律的形式授权司法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两法”为依据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也随之付诸实施。为落实并执行“两法”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司法部成立了以张福森部长为组长的国家司法考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始着手进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体系构建和组织实施工作。自2001年6月30日至现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顺利地完成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的政策研究论证、总体方案设计、基本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以及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等一系列工作。

  据了解,从2002年1月15日开始,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共32个地区和部门,报名参加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突破36万。全国共有17个省、市报考人数超过万人,其中山东、河南、广东三省超过2万。40岁以下共34万多人,占总数的95.1%;25岁以下占40%。具有博士、硕士学历6346人;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专科学历29万多人,占总人数的81.4%。其中法、检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16万人,占总人数的44%。3月30日,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统一举行。全国共设置了317个考区、418个考点、12860个考场,共有31多万人参加了考试。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后的第一次考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较高评价。

  会议还对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来自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分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厅(局)长、司法考试处、办公室负责人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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